2010年10月28日,今天星期四,天氣寒冷~~,林口17度

媽媽我幾乎忘記明天就是29號,就是愛愛萬聖節啦~~

上班前急急忙忙的開車到長安西路上,眾多家任你選購

挑了家好停車,好個路邊紅線停車區~~果真,3分鐘購物

送了一張罰單$%#$^

怎說3分鐘,因為昨天晚上靶拔已經跟葛格討論好嚕

我要面罩,但是要看的到別人的

我要披風~~黑的

我還要一把劍,會發光的~~,很好,收到

所以馬麻也超有效率的掃過!~~。不料,哎~~

就是這些了,代價=罰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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